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国防部远东军区红旗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85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39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国防部远东军区红旗歌舞团一行35人,于2007年6月27日至8月6日来华,其中6月28日至29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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