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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3号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3号

公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根据《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令2006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专家评审,兹核定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自文件下发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1、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2、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3、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
4、佳木斯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5、新疆制药厂
6、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新疆新建对外经贸有限公司
8、内蒙古正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开鲁兴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0、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康兴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2、甘肃美迩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13、湖南麓山天然植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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