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RAIN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69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49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申铭文化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百仕辰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韩国歌手RAIN等一行92人,于2007年4月2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并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演出安全。
请你局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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