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7〕8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立即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检查,深入排查隐患,认真加以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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