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
(农办农[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村经济)厅(委员会、局):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领导批准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切实加强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其在国内销售和使用,我部制定了《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意见及时告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陈友权
电话:64193350
传真:64193376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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