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32号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
二、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
三、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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