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
(全继委发 [2007] 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315个项目已报我委备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项目同时在卫生部网(www.moh.gov.cn)和中华医学会网(www.cma.org.cn)公布。
请各基地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级项目举办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及时将项目举办情况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医学项目评审部(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电话:010-85158400)。
附件:2007年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备案项目.xls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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