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350号)
深圳市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为400万元。变更后,深圳市弘正达控股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张天耿、刘存良、刘力群、刘欣、王旭星各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5%。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到中国保监会换发《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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