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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秦山核电厂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换发秦山核电厂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43号)




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秦山核电公司: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秦山核电公司吴炳泉等9名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7〕5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秦山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吴炳泉等9人具备换发高级操纵员执照资格,现批准换发执照。

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秦山核电厂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秦山核电厂换发执照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执 照 号
有 效 期 至

1
钟小波
SRO(07)130-Q1
2009年3月31日

2
陆 敏
SRO(07)131-Q1
2009年3月31日

3
王长征
SRO(07)132-Q1
2009年3月31日

4
吴幼聪
SRO(07)133-Q1
2009年3月31日

5
吴炳泉
SRO(07)135-Q1
2009年3月31日

6
王 煊
SRO(07)137-Q1
2009年3月31日

7
沙松干
SRO(07)138-Q1
2009年3月31日

8
应黎明
SRO(07)141-Q1
2009年3月31日

9
费志松
SRO(07)142-Q1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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