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1号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1号

公布《2007年稀土出口企业补充名单》




根据《2007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85号),现公布2007年稀土出口企业补充名单(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2007年稀土出口企业补充名单


1?江苏省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2?广东省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