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华人钢琴家孙梅庭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45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3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美籍华人钢琴家孙梅庭,于2007年5月1日到上海举办钢琴独奏音乐会。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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