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委办〔20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电监会安全监管机构,各中央建筑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商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电监会等有关部门,决定在2006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等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韩 泓 王 勇
联系电话:010-644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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