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号
根据《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31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决定聘请朱永法等26名同志为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聘用期自2007年1月17日起,聘用期两年。
特此公告。
附件: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名单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