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穗文〔2007〕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对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小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苏志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方旋(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凌伟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沙(市常委常、市公安局局长)
陈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由苏志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伟成(市纪委副书记)、洪英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余向阳(市纪委常委)和李广杭(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