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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华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华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74号)




北京华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改建为北京华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华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北京华汇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25万元,出资比例为85%;余爱英出资75万元,出资比例为1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7号金盟大厦301、315-317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郭勤的董事长任职资格,余爱英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公司须将原《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缴回到北京保监局,并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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