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24号)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我司新版章程的请示》(太平洋安泰〔2006〕第1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章程第2条中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有关变更。
二、批准你公司章程第3条中关于合资中方法定代表人的有关变更。
三、批准你公司章程第9.1条变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柒亿元人民币(RMB700,000,000)。
请你公司据此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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