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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不予许可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不予许可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02号)




吴翊良、林君云、高扬云、李飞:

你们关于云南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该拟设公司股东为吴翊良、林君云、高扬云、李飞,受托人为孙冬冰,拟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为孙冬冰,宣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向会计师事务所核实,拟设云南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属伪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不批准云南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

你们对以上决定如有异议,可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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