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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的通知

(榕政综〔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批转给你们,请按照规划的要求,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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