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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依丽那舞蹈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依丽那舞蹈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247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55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儿艺文化发展公司与上海文馨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鲍曼文化策划有限公司共同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依丽娜舞蹈团一行21人,于2007年1月至5月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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