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波浪观测和分析技术规程》(JTJ/T277-2006)的通知
(交水发[2006]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制定完成的《水运工程波浪观测和分析技术规程》,业经审查通过,已被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T277 -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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