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143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06〕4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2006年10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二、你公司在完成“A股”发行,确定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后,应尽快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报中国保监会核准。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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