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有关市委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穗委〔2006〕65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由于有关市委领导工作变动,市委决定,原由林元和同志分管的党校工作,党史研究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作,改由方旋同志分管;同时,方旋同志原分管的意识形态、宣传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技、教育、文化工作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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