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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06-11-07
【生效日期】2006-11-0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海关总署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5号
关于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商船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商交通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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