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1161号)
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法人注册地址的请示》(瑞健保发〔2006〕23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25楼,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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