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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龙江振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龙江振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166号)




黑龙江振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的变更。变更后,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高金鹏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大庆市振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5%;高金凤、高金玲各出资49万元,出资比例各为2.45%;田洪芝出资2万元,出资比例为0.1%。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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