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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公告

(环发〔2006〕166号)




建设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经过五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349个,总面积14995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决定自2006年10月27日起,公布和启用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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