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英国快乐王爵士乐团和林迪跳跃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204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2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英国快乐王爵士乐团和林迪跳跃舞蹈团一行13人,于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2日来华演出,其中在上海演出时间为12月22日至23日。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注意核验演出承办方资金计划安排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此复。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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