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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陕西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9-29
【生效日期】2004-09-29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4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1991年7月27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
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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