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6〕135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研究堆操纵人员申请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6〕19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审查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王国华等2人具备岷江试验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执照号 有效期至
1 王国华 高72027 2009年9月30日
2 李志容 高72028 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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