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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国办函〔2006〕79号
【发布日期】2006-10-11
【生效日期】2006-10-1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6〕7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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