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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451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局部修改龙海市角美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漳政[2006]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333.23公顷土地(耕地246.36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龙海市角美、九湖、榜山、浮宫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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