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科技司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科技司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环办〔2006〕114号)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总局对科技司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科技发展与协调处更名为科技发展处(简称科技处),加挂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二、技术政策与标准处更名为环境标准处(简称标准处)。

三、产业指导处更名为环境技术指导处(简称技术处)。

四、环境健康与监测处(简称健康处)加挂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简称两委秘书处)的牌子。

调整后,科技司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总数不变。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