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日内瓦朗西室内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91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1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瑞士日内瓦朗西室内乐团一行18人,于2006年11月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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