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家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为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做好下一步应急管理工作,现就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书面调研(具体见附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有关数据的截至日期为2006年9月15日。9月21日前将调研结果反馈国家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6825 (010)68310909(传真)
联系人: 严 志
附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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