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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作为嘉宾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作为嘉宾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77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0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文化演出有限公司与上海芳华绝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作为嘉宾,于2006年10月6日到上海参加“2006李宗盛上海演唱会”的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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