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商务部关于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及时了解各地“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拟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地出台的与“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有关的文件和政策;省市政府领导对“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的批示和指示;各地在发展扩大样本、催报核实数据、加快成果转化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各地在开展“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司(市场监测处)。

三、我司将定期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上报有关领导,同时以商务部简报、市场运行快报等形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请各地积极配合,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电话:010-85226349

E-mail:jiancechu@mofcom.gov.cn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