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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0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察》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监察档案的科学管理,现批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察》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察(HJ/T 29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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