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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市佳贝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市佳贝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4〕184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4〕63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佳贝林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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