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蓝人乐团及歌手潘玮柏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66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0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蓝人乐团(Blue Man Group)以及华裔歌手潘玮柏共8人,于2006年10月1日到上海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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