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哥萨克国家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58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7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演出管理中心邀请俄罗斯哥萨克国家舞蹈团一行45人,于2006年9月30日至11月10日来华演出,其中10月1日至2日在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请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当地承办单位资金计划安排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此复。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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