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推进政府及其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是一项事关国家声誉、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及豫政办〔2004〕75号和洛政办〔2004〕88号文件精神,各部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保护知识产权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盗版、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
为适应办公设备的发展变化,保证数据确凿,以便尽快完成办公软件正版化的实施,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对本部门软件情况进行详实统计,并认真填写《所需正版软件统计表》,务于8月25日前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办公大楼1005房间。联系电话:63923912。
附件:所需正版软件统计表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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