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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在2005年第151号公告发布,现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及其说明予以公告。

质检系统各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部门,可按照该比例图,监督印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发放、使用、监督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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