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巴伐利亚州青年大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45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63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德国巴伐利亚州青年大乐队一行27人,于2006年9月19日至20日到北京合作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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