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6号

《铅笔》等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标准清理结果公告(2005年第146号)精神,为做好国家标准清理拟转成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铅笔》等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标准名称及编号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1日起生效。

以上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按《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发改工业[2005]135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修改重新出版。在标准未重新出版以前,仍使用原国家标准文本。

附件: 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的编号及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