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摩纳哥少年合唱团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362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6]84 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新世纪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摩纳哥少年合唱团一行42人,于2006年7月21日到江苏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并严格按照审定的节目内容演出。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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