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办函〔2006〕5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格的请示》(闽政文〔2003〕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质检总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