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规效能办[2006]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建设部、监察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规效能办[2006]002号) 的要求,各地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经研究,决定将天津市北辰区等个23市(区)、县为第一批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联系点继续努力探索,总结经验。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示范点的联系与交流,示范点所在地的省级城张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作好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其工作经验。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第一批工作联系点名单
天津市:北辰区、蓟县
河北省:石家庄市、武安市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梅河口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阿城市
江苏省:常州市、句容市
山东省:临沂市、烟台市、寿光、新泰、胶南市
广东省:广州市、肇庆市、四会市
重庆市:永川市、云阳县
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间中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库尔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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