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多特蒙德爱乐乐团到大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346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06]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大连艺隆公司邀请德国多特蒙德爱乐乐团一行73人,于2009年9月27日至29日到大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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