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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外合作正东音像制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外合作正东音像制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

(文市函〔2006〕133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由上海天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立项设立正东音像制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从事音像制品分销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三百万元,上海天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合作公司中的权益比例为30%,香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的权益比例为70%,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5年。
请按照《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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