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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

(厦府〔2006〕167号)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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